日常生活中的飲食宜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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祖國醫(yī)學歷來重視養(yǎng)生之道,在飲食攝生方面積累了系.統(tǒng)的理論和經驗,對臨床也確實有實際意義。

  1.食養(yǎng)宜忌

  欲話說:“早餐吃好,午餐吃飽,晚餐吃少”。這是一日三餐的科學安排,一般說三餐的營養(yǎng)分配以3:4:3的比例較為合理,如果三餐合并為兩餐,那就等于一天所需的食物強加于兩餐之中,有可能加重胃的負擔,使消化液分泌供不應求,引起消化不良。

  科學家認為連續(xù)長期飽食,會使人未老先衰,還可誘發(fā)膽石癥、膽囊炎、糖尿病等。同時對腦力勞動影響亦較大。另外零食不離口的人則由于打亂了定時進食的習慣,使食欲逐漸減退,久之還可引起消化功能失調和消化病。

  縱觀歷代養(yǎng)生學家論著,對老人食養(yǎng),主張飲食有節(jié),清淡薄味為宜。從整體觀念出發(fā),強調食后將息,情緒暢達。這樣,則四季脾旺不受邪,才能“盡終天年,度百歲乃去”。老人進食以少食多餐為原則使脾胃易于消化,水谷之氣長存。加之老年人牙齒多損害脫落,進食更須細嚼慢咽,同時老人之食大抵宜溫熱熟軟,忌其粘硬生冷。

  2.食療宜忌

  病癥的飲食宜忌是根據病癥的寒熱虛實、陰陽盛衰,結合“食物”的四氣、五味、升降浮沉及歸經等特性來加以蔭定的,其中的原則是以達到治療疾病和保護健康為目的。中醫(yī)把不相宜食品則禁之,謂之“禁口”或叫“忌口”。一般食忌約可分為溫燥食物、生冷飲食、油膩飲食、發(fā)物、葷腥、鹽糖調料、煙茶酒等七類。其中“發(fā)物”一般是指攝食某些食物后能引起舊疾復發(fā)、新病加重。發(fā)物的范圍很廣,根據習慣一般認為如雞頭、豬頭、海鮮、魚類、牛羊肉、蝦、蟹之類、調味品中的蔥、椒、姜、韭之類,還有酒類,酒釀,筍、豆芽、芥菜、苜蓿等都可以算作發(fā)物。有時將葷腥食物都看作發(fā)物。一般在外治的瘡瘍腫毒發(fā)斑等疾病的治療時,特別忌食發(fā)物。

  臨床上常見的寒、熱、虛、實證的飲食宜忌如下:

  3.服藥食忌

  病人服中藥時有些飲食對所服之藥有不良的影響,則應忌服。這些食物的禁服前人稱之服藥禁忌,也就是俗稱之忌口。在古代文獻上有甘草、黃連、桔梗、烏梅忌豬肉;薄荷忌鱉肉;鱉魚忌莧菜;雞肉忌黃鱔;蜜忌蔥;天門冬忌鯉魚;白術忌大蒜,桃李;人參忌蘿卜等。

  對飲食宜忌不能絕對化,要對具體病情具體分析,如水腫忌鹽,但有時也由此引起鈉減體倦而虛損,進一步正氣不足而病情難以好轉,故水腫不重的病人不宜忌鹽。小兒麻診忌食過度,可導致營養(yǎng)不良。還應注意個體差異,如因某種飲食過敏病人,即應禁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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